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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 第二十二章 太有才了

终于找到了我们的队长---阿冬,阿冬是黑龙过江,长着东北特有的身材和“东北人都是‘活雷锋’的性格,我很喜欢和他在一起,他让人感到快乐,他有个女朋友,是在高中认识的,属于那‘日久深情’的那种,所以他们的感情很深,很专一。
两人鸿雁传书,电波传意,两情相系,照片传递,距离造就了美;爱情不以时空而转移。
我告诉他我们班下午有篮球赛,他听了非常开心,“哎呀!妈呀!好久没有对手了,现在又可以出脚了。OK,LET’S GO!”
我说:“出手可以,可不要出脚。”
他听了,马上脸红了,前几天,他打篮球的时候,打着打着总觉得不过隐,一脚把篮球踢飞了(他在高中是足球队长),结果,连伤了三人。
比赛场上聚集着许多同学的观看,艺术系不亏是艺术系,队员们个个身强力壮,英俊潇洒,拉拉队们美丽性感,都像极了明星,而我们计算机系的由于整日埋首于电脑文字,个个队员戴着800度的眼睛,目光呆滞,四肢由于缺少运动员麻木,连个拉拉队也没有。
计算机系的女孩太少了,少的有点可怜,可悲,为什么可悲呢?不会不明白!真的不明白,“网上为什么有那么多的恐龙”呢?还是不明白,请拔打求救电话。
结果和预料一样,上半场输了20多分,虽然有阿冬队长的拼命对抗,但打篮球不是个人表现,是靠集体协作精神。
而我们学计算机的只会独自敲键盘,天天遨游于网络游戏世界,艺术系的就不一样了,经常集体出游,协作能力非常强,而且每天都训练。
下半场比赛开始了,我不相信奇迹,可奇迹有时真会发生。
我们队都知道篮板球是不可能的,三步篮就是难以突破,于是,只好投三分了,可三分没人把握,所以我们赢这场比赛那是不可能的,我要冬哥递下眼角,冬哥马上明白,把每次在篮下抢到的篮球传给打处围的我,我用一种永生不死的方式,投三分球,奇迹发生了,每次都是一条完美的弧线进入。
既然“百投百中”如有神助,最后我们以一分险胜了艺术系,全场沸腾了,同学们都高兴的尖叫起来,我们班的班主任恨不得脱光衣服跳脱衣舞,而我被抛到半空,又落下来,被抛上去,我也感到了前后末有的高兴和喜欢悦,运动的喜悦一切皆于运动。
我终于明白无数人对篮球的追求和热爱,其实我最深的体会是:篮球魅力就是为了寻找进篮那瞬间的美丽,那完美的弧线,那封感动,那封激情,那封爱,对篮球的爱。

我忽然想起了在高中的时候,某一著名企业的老板,参观我校,参观了学校操场看同学们热火朝天,你争我抢的一场篮球比赛,他是那么惊讶,吃惊的说:“你们学校就这么穷,这么多人抢一个篮球,明天我拔款,给他们一人一个,免得我争你抢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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